一、概述
無線通信嚴格意義上應分為無線電波通信和無線光波通信。無線光波通信由于其光波在陸上自由空間的傳播特性,目前的技術應用不是很廣泛。因此,現在通常我們大家所說的無線通信多是指無線電波通信,無線通信屬于通信系統中傳輸網絡的一種;無線通信傳輸網絡與有線通信傳輸網絡構成了傳統的通信系統傳輸網絡,兩者只是傳輸信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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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義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的《無線電規則》,電信(telecommunication)定義為利用有線電、無線電、光或其它電磁系統對于符號、信號、文字、圖像、聲音或任何性質的信息的傳輸、發射或接收。而無線電通信(radio communication)則為使用無線電波的電信。
根據GB/T 2900.54《電工術語 無線電通信 發射機、接收機、網絡和運行》中隊無線電波(radio waves)的定義是:不通過人為導引而在空間傳播的電磁波,其頻率通常在3000GHz以下。頻率3000GHz左右的電磁波既可以視為電波,也可以視為光波。作為信息傳輸載體的無線電波都具有一定的頻率和波長,即位于無線電頻譜中的一定位置,并占據一定的寬度。無線電頻譜是電磁譜的一部分。無線電頻譜(radio spectrum)一般指9kHz~3000GHz頻率范圍內發射無線電波的無線電頻率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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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線電通信的由來
1873年麥克斯韋爾建立了電磁場理論;1887年赫茲驗證了電磁波的存在;1895年意大利的馬克尼發明了無線電,開啟了無線電波的實際應用。隨后,馬可尼和俄國的波波夫分別利用電磁波傳遞電報碼的試驗獲得成功,開創了人類使用無線電通信的紀元。再后來隨著通信技術的發展,利用無線電波開展的通信業務種類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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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無線電頻率
1、無線電頻率的概念
對于無線電通信,無論是無線電通信技術的采用和無線電業務的應用,都離不開無線電頻率,無線電頻率是無線電通信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在GB/T 2900.54中對無線電頻率(RF,Radio Frequency)的定義為:周期性無線電波的頻率或對應的周期性電磁振蕩的頻率。可見,無線電頻率是指無線電波的電磁振蕩的周期性變化,變化值越大,其頻率越高。無線電頻率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一種電磁波,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而又真實存在的物質,是一種各國可均等獲得的寶貴自然資源,它具有以下六種特征:有限性;排他性;復用性;非耗竭性;固有的傳播特性和易污染性,其具體釋義詳見下表2-1。
表2-1:無線電頻率的特征
2、無線電頻率的劃分
為了使不同頻率的無線電波傳輸不同無線電業務,且互相之間不受影響,必須進行頻率的劃分,讓不同的通信業務傳輸使用相應的頻率范圍(即頻段)。《無線電規則》中對(頻段)的劃分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詳見下表2-2中。無線電頻率規劃可分為國際頻率規劃和國內頻率規劃。國際無線電頻率規劃是依據國際電聯(ITU)通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無線電規則》,它形成全球無線電通信共同遵守的框架。通常是由ITU定期召開的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確定和修改。
表2-2:無線電頻段的劃分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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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頻率規劃一般是由各國政府依據《無線電規則》,結合各國的具體情況實施。在我國通常由國務院的通信管理部門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它成為我國無線電頻率規劃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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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線電波的傳播
由于無線電波的傳輸介質是自由大氣空間,因此,無線電通信必須要研究和利用無線電波傳播的基本特性和傳播特性,以保障無線電通信的傳輸質量和效率。其基本特性包括方向性、能量密度、特性阻抗、極化形式、輻射與散射等。傳輸特性包括抗衰耗/衰落特性、抗干擾特性、提高頻率利用率特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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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無線電業務
1、概念
根據《無線電規則》以及我國國家標準GB/T 13622《無線電管理術語》中的定義,無線電通信業務(radio communication service)是指為電信用途所進行的無線電波的傳輸、發射及接收。因此,無線電業務是與無線電頻率密切相關,即各項無線電業務應嚴格按照《無線電規則》劃定的頻段來開展。
2、分類與定義
一百多年來,隨著通信技術的不斷發展,無線電通信應用非常廣泛,可提供各種的無線電業務,來滿足人類的需求。依據《無線電規則》以及我國國家標準GB/T 13622,將無線電業務通常分為地面無線電業務和空間無線電業務,一共有30余種。地面無線電業務主要分固定業務、移動業務、廣播業務和無線電測定業務,移動業務又分為陸地、水上和航空移動業務。陸地移動業務主要分為公眾移動通信業務和專用移動通信業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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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無線電通信網絡
1、系統的構成
對于無線電通信系統應是有發信部分、收信部分和空間傳輸媒介三部分組成,如下圖5-1所示。發信部分和收信部分利用自由空間傳輸媒介連接,此時收發雙方遵守共同的空中接口規范,自由空間媒介傳輸的是無線射頻信號。無線電通信通常大多為雙工的,即通信雙方都配置收/發設備。發信部分的設備應包括發信機、發射天線及饋線等;收信部分的設備應包括接收天線、饋線和接收機。這些設備的基本功能簡單描述詳見下表5-1中。為了提高無線電通信質量,不同業務的收/發信設備將會配置不同的功能單元;為了提高天線轉換效率,將有不同形式的天線,以適應于不同的無線電通信網絡,包括如今廣泛使用的多輸入多輸出天線(MIMO)等形式。
圖5-1:無線電通信系統示意圖
表5-1:無線電通信系統基本組成設備的功能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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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線電通信網絡的應用
在現代無線電通信系統的技術應用中,通常可分為長距離無線電通信網絡、短距離無線電通信網絡及異構無線電通信網絡。它們往往可形成點對點或點對多點或多點對多點的網絡拓撲結構。
長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主要適用于長途傳輸網絡當中,像我們常用到的如微波通信、衛星通信、短波通信等系統。這些系統的通信雙方的設備(收/發)通常是對等的。
欲詳細了解相關長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介紹的請進入:微波通信系統;衛星通信系統;短波通信系統
短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主要適用于無線接入網絡之中,以實現通信終端的移動性,即形成移動通信系統。移動通信系統是無線電通信的一大特點,此時系統的通信雙方的設備(收/發)往往是不對等的,核心網側的設備稱之為基站設備,且是固定的;用戶側的設備稱之為終端設備,且為移動的。移動通信系統又分為公用移動通信系統和專用移動通信系統。公用移動通信系統如目前熱門的公用數字蜂窩式移動通信系統,另外還有過去曾使用的無線市話系統、尋呼系統等;專用移動通信系統的種類較多,如集群通信系統;室內分布系統;固定無線接入系統(包括3.5GHz系統、26GHz系統、SCDMA系統等);移動無線接入系統(包括WMAN、WLAN、WPAN(含UWB及藍牙)等);及其它VHF/UHF通信系統(包括業余無線電系統、無中心多信道選址系統、對講機系統等);等等。而異構無線電網絡系統主要用于為提高無線網絡效率(如頻譜效率、覆蓋效率、抗擾效率等)而采用的相應技術,如Ad hoc網絡、自組織無線網絡技術(SON)、無線Mesh網絡等。
欲詳細了解相關公用移動通信系統介紹的請進入:數字蜂窩系統;無線市話系統
欲詳細了解相關專用移動通信系統介紹的請進入:集群通信系統;室內分布系統;固定無線接入系統;移動無線接入系統
欲詳細了解相關異構無線電網絡介紹的請進入:Ad hoc網絡;無線Mesh網絡
六、無線電管理
由于無線電通信的通信信道是大氣空間,無線電管理則是無線電通信的必備保障機制。無線電管理的首要任務是無線電頻率規劃。隨著無線電業務的迅速發展,無線電頻率資源越來越緊張,如何解決頻率資源短缺,有效合理地開發、利用無線電頻率資源,滿足各行各業對無線電頻率日益增長的需求,已成為世界無線電管理面臨最主要的課題。隨著衛星通信的不斷發展,對衛星軌道的管理也成為無線電管理的重要的一部分。無線電管理的其他任務還包括無線電臺站(指無線電收發信機)的管理、電磁兼容(EMC)分析、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等等。在我國,目前是由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行使我國政府的無線電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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